2022/4/4
格电新材(马鞍山)科技有限公司格力马鞍山智能产业园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格电新材(马鞍山)科技有限公司格力马鞍山智能产业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格力马鞍山智能产业园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格电新材(马鞍山)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项目占地面积约25.5公顷,总建筑面积 206800平方米。其中,食堂、宿舍楼建筑物面积52000平方米,厂房、办公楼、库房建筑面积140000平方米,设备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连廊建筑面积900平方米,甲类库、乙类库、危废库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保安室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污水处理建筑物面积300平方米,雨篷建筑物面积600平方米,人防地下车库建筑物面积6000平方米;无氧铜杆年生产能力为1.8万吨,特种导体年生产能力为2万吨,PVC电源线年生产能力为18万公里,橡胶电源线年生产能力为27万公里,漆包线年生产能力为5.6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格电新材(马鞍山)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蓉
联系电话:15385554462
地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湖路与岱山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焓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5-3673678
电子邮箱:hangu456@163.com
公司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山大道北段698号马鞍山软件园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等)→结论与建议→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工作内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对照开发区规划及环评批复要求,分析落实执行情况;对照新的环保要求、产业政策分析是否相符;对照原环境质量现状及预测结论,结合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开发区开发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根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提出整改要求、今后发展建议。
(1) 针对原规划要点和环评批复要求,通过对建成区开发强度、土地利用、功能布局、产业定位等执行情况的调查,分析实际开发状况与规划、环评批复之间的差异,找出开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 通过对区内已建、在建和拟建企业调查,建成区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重点污染源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治理设施的监测数据,生态防护带或隔离带的建设情况、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情况,进一步排查建成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整改补救措施。
(3) 对建成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转情况进行调查,在现状存在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污染防治措施的方案。
(4) 结合建成区产业定位和区域环境敏感特征,分析建成区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风险应急预案制定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整改方向。
(9) 其他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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