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
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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