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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涂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2022/9/21

当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涂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五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马鞍山提出的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的发展定位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当涂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深度融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现与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当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思路”制定本规划。


一、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县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大部署,全面贯彻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能力建设,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1.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走在前列

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制定出台《当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7-2025年)》、《当涂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当涂县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当涂生态强县建设行动计划》,成功创建安徽省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和省级森林城市,多度蝉联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县,积极争创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县所有乡镇正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其中大陇镇、江心乡、石桥镇和乌溪镇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已完成。


2.县域整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围绕治水、治气、净土“三大”战役,出台专项行动方案、督察通报办法、考核办法,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近5年来当涂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大气重点防治工程、专项大气整治等行动为载体,从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机动车船污染防治、面源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等五大方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产业结构调整:城区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和关闭,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准入条件。能源结构调整:全县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等燃煤设施;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机组改建,扩大集中供热范围,淘汰供热范围内燃煤锅炉;当涂县经济开发区实施“煤改气”和“以电代煤”工程。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做好黄标车淘汰和国六汽柴油置换工作;靠港船舶使用岸电设施。面源治理:组织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开展扬尘管控。工业大气污染治理:长江钢铁进行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星马汽车VOCS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国星生化燃煤锅炉改造(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2020年优良天数达276天,PM2.5较往年同期下降22.4%。


深入实施碧水攻坚战。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当涂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统筹推进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重点区域(大公圩地区)和重点流域(姑溪河、青山河)的水环境治理,开展污染物入石臼湖控制工作。完成了扁担河、襄城河、护城河等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县消灭了劣Ⅴ类水体,姑溪河大桥断面和青山河查湾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开展县级集中式水源地环境整治,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清理,持续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规范化建设和 一级保护区完成物理隔离设施建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太白公园水塘治理等工程,县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获得2020年度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示范县。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县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完成,建设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大力推进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成石桥、乌溪、黄池、塘南、护河等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污水收集及处理效率显著提高。工业污染治理:各工业园区企业试行废水量和水污染物纳管量“双控制度”;红太阳生命科学园生产废水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采用专管输送到当涂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现有工业园区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船舶港口污染治理: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码头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全部覆盖并与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


全面开展净土保卫战。认真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修复和管控,完成《当涂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编制。与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清废行动”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监督性监测,对疑似污染地块进行详调。做好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共建设16座垃圾中转站,做到生活垃圾处置设备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100%。固废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做好固废监管及固废申报登记工作,建立固废企业管理清单,辖区内107家一般工业固废重点企业均已完成固废排查整治统计表填报工作。新冠疫情下常态化做好医疗废物管控,生态环境部门同卫健部门联合对境内所有医疗单位医疗废物存放处置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开展后督察工作。目前县域医疗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均交给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输处理处置。


农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8个乡镇驻地污水处理站建成投运,整治统筹推进厂网一体化PPP项目和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末端管网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主管网和末端管网建设同步进行。多轮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排,编制完成全县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42个村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开展种植业“面源”污染整治,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降低。当涂县人民政府印发《当涂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重新调整划定禁养区范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5%。


3.长江岸线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

落实整改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当涂县政府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力实施长江当涂段“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2017年至2018年的80件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167件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及销号。2020年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当涂县共收到信访件26件,经调查不属实信访件13件,已完成6件。省环委办下达涉及当涂问题整改已全部完成并通过省市验收。十三五以来开展了多轮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了8家船舶修造企业、54家畜禽养殖场、129家“散乱污”企业整治,2123艘渔船全部拆解,61家非法无证码头已拆除复绿到位并通过验收。


实施长江岸线整治和修复。遵循“长江大保护”理念,大力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行动,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当涂)经济带。港口码头规范提升(9家港口内部环境整治、岸线修复、补绿)、姑溪河口切滩(开挖土方13.92万m³,石方填筑316m³,现浇筑预制混凝土588 m³)、停靠船舶规范整治(严控船舶无序停泊,引导船舶有序停泊,在太平府航道设立临时停泊区2个、锚泊区1个)、入江排污口整治、渡口改造、堤坡修复加固、沿江环境整治、绿化提升(植树、绿化)等重点任务全部完成,长江干流当涂段从临江不见江到近水也亲水,从生态“痛点”到环境“亮点”,逐步成为靓丽的城市生态客厅。如今20公里的长江当涂段江堤、树木、草地、芦苇交错,处处尽显“春风又绿江南岸” 的美丽景致。


自然保护地修复。为有效地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自2017年以来,加大对石臼湖保护区生态保护力度,当涂县共拆除湖区内围网面积约9.5万亩,围网长度约134万米,开展湖区常态化执法巡查,禁止非法捕鱼、捕鸟,并开展环境清理。如今的石臼湖,上有鸟类展翅翻飞,下有鱼类自由洄游,生态功能已得到极大恢复,呈现“水清、岸绿、生态优”的美景。同时也实施了一批入河(湖)湿地恢复与建设、水生生物完整性恢复项目增加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河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4.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全县共1100余家企业全部完成排污登记,按时完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统筹考虑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等要素,逐步形成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放管控体系,落实排污许可日常监管。


深化环评制度“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建立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衔接的管理体制。


生态环境领域垂直改革落地。当涂县生态环境分局、当涂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继挂牌成立,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人员、资产划转工作顺利开展。


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圆满完成污染源普查工程,当涂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立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2个,地表水自动监测站4个,包括2个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和1个过境断面。

(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以来,当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环境基础设施渐趋完善,污染减排成效明显,环境综合治理取得重大进展,但依然存在短板,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仍任重道远。


1.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任务重

全县化工、钢铁、等传统优势产业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荷占比较大,产业低碳转型进程有待加快。全县公路交通占比达90%以上,铁路货运占比很小,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给区域大气环境带来较大影响,亟待提升铁路、水运大宗货物运输的比例。全县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煤炭消费得到有效控制,但全县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依然较高,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和利用规模有待提升,碳排放碳达峰面临压力较大。总体来看,结构性环境问题亟待破解,绿色发展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行业性污染负荷仍较大。


2.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

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源污染逐步成为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制约因素,化肥农药施用强度居高不下,农村生活污水短板问题突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待提升,水生态健康水平底数不清。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加大,O3最大8小时年均浓度有所攀升,PM2.5持续改善压力增大,PM2.5和O3“双控双减”形势严峻;VOCs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难度加大,VOCs和NOx协同减排难度加大。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任重道远,重污染企业搬迁后及污染地块生态修复周期较长、修复难度大、成本高等问题依然凸显,土壤修复技术依然有待提升。


3.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仍存在短板

全县现状污水处理能力仍需提高,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临界;部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不高,存在着雨污分流不彻底、管道破损等问题。当涂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及配套设施有待完善。工业废渣、污泥、建筑垃圾等一般固废处置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设施不够均衡。中小企业危废暂存管理不规范,收集体系尚不完善。


4.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加强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距离落地见效仍有差距,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未充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治理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技术手段相对滞后。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量仍显不足,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监管能力、管理手段亟需提升。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薄弱,底数未完全摸清、工作合力未形成、考核机制未完善、资金保障不充足。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足,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尚未充分建立,县级监测站在大气、水、土、污染源等方面的环境监测各有欠缺。执法装备和人员配备相对滞后,环境监察和行政执法协同监管能力不足,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现有环境应急预警和风险防控力量略显薄弱,化工、医药等主要风险行业紧急事故应急物资配备不足。环境治理市场化程度和社会参与程度偏弱。


(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期间,我国正面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将由中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由全面小康社会进入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对当涂来说,将迈入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高水平建设美丽当涂的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


机遇和有利因素主要体现在:一是“十三五”期间当涂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我市坚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使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为“十四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的新目标新定位和“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先试”的新要求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重要政治机遇;三是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推行,为加强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提供新动力;四是当前当涂县经济发展已经跨入了新的平台,良好的经济基础为环境保护提供了稳定的财力保障,同时也为转型升级、污染治理提供了必要的空间;五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实施,成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新助力。


面临的挑战主要为: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全球传播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冲击,统筹发展和保护环境的难度增加,生态安全也面临新要求新挑战;二是国际社会对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日益关注,当前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与治理需求仍不相适应。三是中高速水平的经济增速仍将带来较大的污染增量,工业化、城镇化带来的资源能源消耗仍将继续保持增长,粗放式发展方式短期内仍难有根本改变,存量污染的削减、生态安全风险、人群健康风险等问题不容忽视;四是对环境健康风险指标的认知和管理还十分欠缺,执法监管能力亟待持续加强。


“十四五”期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不断深化,探索实践不断加强,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将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主旋律,环境标准引领、环境政策引导等将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安徽省委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会及马鞍山市委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减污降碳总要求,注重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全市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发展全过程,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精准施策、系统保护

运用科技手段,从源头治理、基础支撑、生态修复、制度建设等各方面精准施策,构建精细化管理模式。以山水林田湖草为有机整体,统筹水陆、城乡、江河湖,构建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3.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

面向2035 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战略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统筹推进升级版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全民行动、共治共享

着力培育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汇聚美丽当涂建设的社会合力,实现环境改善成果全民共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存在感、参与感、获得感。


(三)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实现新进步。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长江当涂段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使得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


2.规划指标


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基于“十三五”时期当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结合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指标要求,约束性、预期性指标统筹兼顾,构建当涂县“十四五”生态环境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改善、应对气候变化、污染减排、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五大类,共计16项指标。


三、 坚持生态绿色发展,打造生态文明新样板

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对标“杭嘉湖”,打造长三角生态优“白菜心”;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努力争创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当涂。


(一) 坚持源头防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引导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格落实钢铁、化工、造纸等行业产能置换要求,依法持续淘汰压减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严格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合理布局工业集聚区,构建聚焦主业、错位竞争、分布集中绿色低碳导向的产业发展格局,着力构建“一区四园”工业发展格局,以当涂经济开发区为主,故孰、太白、黄池、石桥工业园为支撑的绿色工业经济平台。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集中治理污染,统一管控风险。全面推行“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入实施低效企业整治出清和低效园区整合提升行动。加快经济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小微园区生态化改造,实施“一园一策”、“一行一策”,推广绿色低碳园区建设。深入实施传统产业改造提升2.0版,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全面完成长江钢铁、鑫龙特钢、国星生化、红太阳技术升级改造。加快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培育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全面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2.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推进能源供给多元清洁、消费节约高效。优化热力供应布局,扩大当涂经济开发区、故孰工业园、太白工业园集中供热能力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推进建成当涂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强化天然气供应保障,特别是乡镇园区天然气供用,提升天然气消费比重。鼓励发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点推进天然气分布式、光伏、风电等项目。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快当涂发电厂清洁化改造力度,开展产业能效提升行动,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对高耗能行业新增用能征收有偿使用费,建立价格浮动机制。建立健全节能政策体系,加大企业节能考核力度和执法力度,推进能效领跑者示范工程,做好重点用能企业精准监管。到2025年,初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打造全市综合能源服务示范区。


3.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抢抓“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机遇,完善铁路和水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 “双高一水系统”规划建设,做好巢马城际铁路、宁武铁路复线改造、宁马城际铁路等重大项目在当涂境内的规划布局,加快实施当涂港区作业区,构建多式联运物流体系,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和水运有序转移,不断提升铁、水运能,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依托当涂经济开发区智慧物流园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创新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加快车船结构升级,依法持续开展老旧车辆和老旧船舶淘汰工作,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港口码头使用岸电设施。优先发展低碳绿色公共交通,加快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的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应用普及,在物流园、产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集中规划建设专用充电站和快速充电桩。


4.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推动钢铁、电力等重点领域和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绿色生产设备,采用环保工艺流程,扩大绿色生产规模。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企业清洁生产工程。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促进生产、消费、流通各环节绿色化,支持引导绿色产品服务供给。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加强绿色技术创新金融支持,促进高成长性绿色科技企业加快发展。发展绿色建筑,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托大唐电厂余热推进当涂经济开发区循环化发展,推进长江钢铁余热余气发电及能源循环利用。推进再生资源多元化回收、集中化处理、资源化利用、规模化发展。


发扬当涂特色生态文化,加强生态文明理念传播,积极培育生态文化、生态道德,践行绿色实践,推动全社会逐步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发布绿色生活方式指南,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用、游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为重点,推行“光盘行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鼓励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拼车等出行方式。实施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减少并逐步取缔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的应用范围。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行动,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推进垃圾分类,加快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实施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建设低碳社会,推进低碳城市建设。


专栏1重点任务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一)产业结构调整


推动全县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加快经济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小微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


(二)能源结构调整


在工业园区与产业聚集区实施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因地制宜实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


(三)运输结构调整


依托当涂经济开发区智慧物流园建设城市绿色物流体系;加快实施当涂港区作业区,构建多式联运物流体系,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


(二)坚持减污降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以全过程控碳监管为重点、减污降碳协同为路径、“零碳”低碳试点为抓手,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统筹融合。


1.全力推进二氧化碳达峰行动

全面摸排形成及修订碳排放重点企业清单,构建清晰准确的碳账户体系。承接省、市级碳达峰行动方案,围绕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四项核心指标,开展全县碳排放达峰路径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线图和碳达峰方案。鼓励当涂电厂、长江钢铁等重点行业提出率先达峰的目标,制定达峰路径,开展达峰专项行动。按照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方案实施区域达峰行动,并按照计划要求分阶段、分任务落实。


2.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系统推进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方位强化温室气体排放。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确保完成能源“双控”目标、煤炭消费减量目标,构建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全面深化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运输装备低碳升级,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加快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扩大绿色产品服务新供给,创建绿色低碳新城乡。鼓励区域碳排放单位当涂发电、长江钢铁、国星生化等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3.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功能,持续提高碳汇储量。加强森林、农田、湿地、矿山等区域生态修复和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功能。通过造林、恢复被毁生态系统、建立农林复合系统、加强森林可持续管理等来增强碳吸收量。


在建筑设计、建造以及运行过程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影响。在新建建筑设计中充分考虑未来气候条件。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通过采用高效高性能外墙保温系统和门窗,提高建筑气密性,鼓励屋顶花园、垂直绿化等方式增强建筑集水、隔热性能,保障高温热浪、低温冰雪极端气候条件下的室内环境质量。


构建气候友好型城市生态系统。依托区域的地理、气候、生态和历史人文等特征,充分挖掘传统城市建设、园林设计的经验智慧,通过绿楔、绿道、绿廊等形式加强城市绿地、河湖水系、山体丘陵、农田林网等各类自然生态要素的衔接连通,构成“绿色斑块-绿色廊道-生态基质”的系统格局,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空间改善城市微气候的功能。


发挥园林绿化改善城市微气候的作用。增强城市绿地、森林、湖泊、湿地等自然系统在涵养水源、调节气温、保持水土以及促进物种多样性等各个方面的生态功能。因地制宜,根据城市生态环境条件及气候变化趋势选择适宜的林草地物种,建设节约型绿地。


专栏2重要任务  应对气候变化


(一)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试点


选择煤电、钢铁等重点排放行业企业以及园区开展协同减排试点。


(二)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


在钢铁、化工、建材等“两高”行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


(三)科技创新技术应用


着力推动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氢能、高效太阳能、碳汇等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的应用。


(三) 践行“两山”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和路径,高质量高水平创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文明。


1.高质量打通生态亲民通道

高水平打好生态环境保护巩固提升持久战,将良好生态环境转化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和水安全保障,推动水生态健康发展,基本构建15分钟亲水圈。实施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城市园林景观提升等,提高城市负氧离子含量,建成全域清新空气示范区。抓实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做好重点区域风险管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和水缸子。高标准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科学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切实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夯实生态空间安全格局,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系统。


2.积极争创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拓宽“两山”发展路径,持续打通生态价值转换通道,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生态+”产业,依托绿水青山,发展“生态+农业”,背靠青山绿水,发展“生态+养殖业”,发展“生态+旅游”,展现绿水青山。依托江心洲果蔬农产品基地、姑孰镇东部的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大公圩生态农业示范区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生态农业,建设有机生产示范基地,实施标准生产,构建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打造有机循环经济体系。依托当涂大公圩等丰富的水资源,发展特色生态养殖,建立绿色生态农田养殖新系统。保护生态环境、开展旅游合作,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业。将传统文化融入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特色生态文化,坚持不懈美化环境,养护绿水青山,做实项目转化绿水青山、惠及民生共享绿水青山,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全力建成“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3.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文明

当涂县举全县之力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探索和“两山”理论实践创新,积极争创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持续打通生态价值转换通道,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文明。该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做大做强“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持续壮大生态水产、精品林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绿色工业。高效利用清洁能源,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长江钢铁、当涂发电等企业提升绿色化水平,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大力发展休闲旅游业,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整合李白文化旅游区、江心洲生态花岛等生态文旅资源,加快引进大型文旅集团,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打造长三角旅游胜地。


专栏3重要任务  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理论创建


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和路径,高质量高水平创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生态文明。


四、践行长江大保护,推进长江流域生态修复

认真践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推动长江经济带当涂段高质量发展;长江当涂段生态保护修复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助力马鞍山打造长三角生态优“白菜心”。


(一)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1.坚实推进“三线一单”落实落地

“三线一单”编制和发布是基础,“十四五”时期,要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应用体系,完善应用机制,服务好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践中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在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重大项目选址、执法监管等方面,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促进发展空间格局科学合理和生态空间精细化管理,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到2025年,长江当涂段流域空间管控格局基本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持续落实“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

全面贯彻落实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实施方案》(升级版),将当涂打造成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当涂)经济带。持续落实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分级管控措施,强化沿江岸线生态环境管控,着力打造1公里生态修复样板区、5公里产城一体示范区、15公里城乡融合先行区。深入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7+1行动”,推进长江(当涂)经济带绿化美化生态化。推进沿岸造林绿化,打造生态修复示范带,积极推动“生产岸线”向“生活岸线、景观岸线、文旅岸线”转变。


3.切实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控

切实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强化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巩固沿江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合理使用港口岸线资源。巩固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非法采砂反弹。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开展常态化监控,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定期开展“绿盾”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地开矿、筑坝、修路、建设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强化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强化生态保护综合执法与相关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二)深入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1.推进长江岸线生态复绿补绿增绿

开展退化林修复,推进码头、废弃厂矿及堆积地、现有林地“天窗”、裸露地等生态复绿。加强森林抚育经营,对宜林荒地荒滩、村旁路旁等绿化空白区域,通过推广乡土树种,发展特色经济果木林;对已绿化的缺株断带、树种单一、防护功能较差的林带,进行补绿扩带、优化调整或更新改造。加快长江防护林建设,大规模开展长江干流两岸绿化,大力推进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2.系统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

严格岸线保护修复和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出发,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大普查,摸清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巩固长江干流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和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严格落实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管理措施,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监督执法。持续开展“蓝盾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加快长江当涂段生态环境整治、襄城河等流域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打造姑溪河、青山河、石臼湖、围乌路四条生态风光带。


3.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

根据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成果,建立全县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结合水生态环境现状和管理需求,将全县分为禁止设置排污口区域、严格限制设置排污口区域和允许设置排污口区域,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及整治指南,提出整治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在 2023 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将入河排污口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推进“污水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


专栏4重要任务  长江大保护


(一)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当涂)经济带


深入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7+1行动”,推进长江(当涂)经济带绿化美化生态化。推进沿岸造林绿化,打造生态修复示范带,积极推动“生产岸线”向“生活岸线、景观岸线、文旅岸线”转变。


(二)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长江岸线生态复绿补绿增绿,加快长江防护林建设,大规模开展长江干流两岸绿化,大力推进长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开展长江当涂段生态环境整治、襄城河等流域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打造姑溪河、青山河、石臼湖、围乌路四条生态风光带;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及整治指南,在 2023 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系统修复山水林田湖草

1.推进矿区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

实施长江流域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复绿工程,推进沿江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开展“绿色矿山”和“花园式矿山”建设,对排土场、尾沙坝、矿山废弃地进行绿化,大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推进废弃矿山综合开发利用。


2.加强湿地保护修复

对全县湿地进行保护与修复,实施江心洲江心外滩湿地保护、长江当涂段沿江湿地保护、石臼湖湿地保护及水环境治理等工程,不断提高全县湿地保护率。通过退田还湖、退耕还湿、植被恢复、污染治理、水系连通、围网拆除、栖息地恢复、湿地有害生物防治和自然湿地岸线维护、生态移民等措施,优先修复生态功能严重退化的重要湿地。杜绝围垦和填埋湿地,因地制宜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鼓励在排污口下游、重要河口等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对全县现有湿地进行动态监测,每年对重要湿地健康进行评估,及时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工作。


3、促进林地资源保护与建设

加强太白省级森林公园等林地的保护与建设。加大森林抚育力度与优化森林资源结构,修复改造退化林和低效林,逐步采取树种更替、补植补播、封山育林等造林经营措施,改善林分结构,建立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持续推进各类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建设,继续加强育林工程、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在增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基础上,建设各种类型的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示范区,开展新造林抚育管护,提高造林成效。


(四)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1.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对长江干流、石臼湖、姑溪河、青山河、运粮河、黄池河等“一江一湖四河”实行常年禁捕,实行全流域全链条全天候巡查,实现“六无四清”目标。巩固长江禁捕退捕成果,开展禁捕管理秩序和涉渔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支持渔民退捕转养,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池塘养殖、水产品加工、休闲渔业等涉渔产业,增加就业空间。提升执法能力,加快实现长江水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建立“水陆并重”执法监管体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链条严厉打击捕捞、运输、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违法犯罪行为。调整完善水生生物保护管理制度,推动资源养护和合理利用互促共赢,构建长江禁捕退捕长效管控机制。


2.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石臼湖湿地、太白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全面系统掌握全县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的变化情况,健全生物入侵防范机制,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设立生态保育区,加强恢复植被群落功能,为动物提供栖息场所。在城市空间绿地中,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多层次配置方式,促进绿地系统生态平衡。扩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数量和规模,加大珍稀、地方特有水生生物苗种放流比例,加快恢复水生生物资源量,维护水域生态平衡。


3.加强物种生境保护力度

加快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重要水生生境的保护,通过实施洄游通道恢复、微生境修复等措施,加强修复水生生物栖息地。加强对各类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古树名木、生物物种资源等。依托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对水鸟生境进行改造,增加水鸟栖息地生境的多样性,全力打造以候鸟越冬为主的内陆湿地。加快对青山河、姑溪河等河流生态环境的恢复重建,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及湿地植被,促进种群恢复。


专栏五 重要任务  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从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湿地保护修复、林地资源保护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系统修复山水林田湖草。


实施长江流域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复绿工程;实施江心洲江心外滩湿地保护、长江当涂段沿江湿地保护、石臼湖湿地保护及水环境治理等工程;实施太白省级森林公园等林地的保护与建设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对长江干流、石臼湖、姑溪河、青山河、运粮河、黄池河等“一江一湖四河”实行常年禁捕。




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借鉴杭嘉湖环境治理经验,统筹实施“五气、五水、五废共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经济发展,努力为马鞍山打造成为长三角“白菜心”作出相应贡献。


(一)加强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

坚持综合治理和重点突破,继续强化PM2.5污染防治的同时,加快补齐O3污染治理短板,坚定不移地推进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动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机动车污染管控,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和源头替代,推动PM2.5与O3浓度共同下降,实现协同控制。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实现PM2.5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O3浓度基本稳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


1.做好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

开展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治理,推动城市PM2.5浓度持续下降,O3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并力争有所下降。制定PM2.5和O3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排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考虑PM2.5和O3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的差异化和精细化协同管控。加强对PM2.5和O3前体物的排放控制,通过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能源结构优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深化锅炉整治、VOCs源头替代及专项治理、工业炉窑改造升级、柴油货车专项治理等行动,强化VOCs和Nox协同减排,进而实现PM2.5和O3污染协同减排目标。


2.加强固定源污染综合治理

深入推进Nox减排。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长江钢铁对生产环节(含原料场、烧结、球团、炼焦、炼铁、炼钢、轧钢、自备电厂等,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实施升级改造,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以及运输过程满足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要求。持续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加大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淘汰整治力度;完成1蒸吨/小时及以上的工业和民用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实施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实施当涂发电、当涂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全面淘汰砖瓦轮窑等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深入推进VOCS减排。加强源头控制,严禁使用和生产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鼓励各行业、各领域使用和生产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有序推进工业涂装、化工、印染、印刷包装等涉VOCs重点行业的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和VOCs治理。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的绿色替代。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推行“一厂一策”制度,加强企业运行管理,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推动当涂经济开发区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规划建设集中涂装中心。加强移动源、汽修、餐饮、油品储运销等非工业源VOCS综合治理和VOCS监测监控体系和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管监察效能。


3.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治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严格落实“7个100%,8个必须”扬尘防控长效机制,将因施工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加强道路扬尘治理,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机扫作业比例,加大各类工地、物料堆场、渣土消纳场等出入口道路清扫保洁力度,鼓励建设智慧道路扬尘在线监控系统。深化堆场、码头扬尘污染控制,全面推进主要港口大型煤炭和矿石码头堆场、干散货码头物料堆场围挡、苫盖、自动喷淋等抑尘设施,物料输送装置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建设。加强涉及散装货物运输业务且有烟粉尘排放的铁路货运站、道路货运站场、码头以及其他物料露天堆场扬尘控制监管。加强露天矿山扬尘综合整治,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再提升行动。探索建立大气氨规范化排放清单,摸清重点排放源,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加强恶臭、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防控,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推进垃圾处置、污水处理和畜禽养殖场臭气异味控制。严格控制餐饮油烟,依法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


4.增强移动源污染控制

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探索推进新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全面完成施工工地、物流园、港口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动船舶尾气处理。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岸电使用率。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监管。2025年底前,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专栏六 重要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


(一)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控制


通过实施产业转型升级、能源结构优化、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深化锅炉整治、VOCs源头替代及专项治理、工业炉窑改造升级、柴油货车专项治理等行动,强化VOCs和Nox协同减排。


(二)Nox深度治理


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三)VOCS综合治理


推进当涂经济开发区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规划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实施VOCs源头替代。


(二) 全面深化水污染治理,稳步提升水生生态环境

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并重,以“美丽河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载体,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和水安全维护,持续巩固和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逐步恢复水生态系统健康。


1.深化水污染控源减排

建设“污水零直排区”。深入推进全域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建设,达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积极创建工业园区和城镇“污水零直排区”,以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低浓度进水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为重点,开展市政管网排查、评估、修复、改造工作,实现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保障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狠抓工业污染源。以海狮织造、比伦生活用纸等重点排污企业和当涂经济开发区、工业集聚区(故孰、太白、黄池、石桥工业园)为重点,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高盐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分类收集和分质处理,企业内部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保证企业废水达标排放。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高标准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积极推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地埋式建设模式,到2025年,全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8%以上。


加强船舶污染治理。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的综合运行能力,加强船舶污染物“船—港— 城”“收集—接收—转运—处置”的有机高效衔接。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备运行监管机制。


2.着力保障水生生态环境健康

加强长江、姑溪河、青山河水生态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体流动性和自净能力。科学实施清淤疏浚,全面清理漂浮垃圾。持续推进区域内黑臭水体治理,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力度,编制黑臭水体整治清单,制定实施整治方案。编制襄城河、扁担河水达标治理方案,实施两河联动治理,确保县内省市控断面水质的稳定达标。采取截污、治污、底泥疏浚、岸堤整治、绿化工程、两岸违章建筑拆除、设置湿地净化区、人工增氧等措施,加快河岸库区周边生态廊道建设,修复水体生态功能,同时可以考虑实施生态引水工程,从姑溪河引水至襄城河,从长江引水至扁担河,提高这两条河流的自净能力,增加其环境容量,改善县域河道和水体的水生态环境。


3.坚决做好水资源保护和节约

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建设,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推动节水“六大工程”,实施工业节水减排,落实城镇节水降损,促进农业节水增效。按照“蓄泄统筹、多源互补、丰枯调剂、水流通畅”的目标,重点开展以大公圩为代表的水系连通工程,河湖清淤,岸坡修整及护坡护岸、植被缓冲带及滨水绿化工程,通过泵站提水、涵闸引水、植物净水、生态换水工程增加河湖生态修复功能,增强水体循环,保障重点河流生态基流、生态水位。


4.全方位保障饮用水安全

加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全面加强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和达标建设,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深入实施水源地专项整治。完善长江饮用水源监控系统建设,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控与预警,保障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重点围绕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污染源及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等方面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与水利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划定和调整农村“千吨万人”饮水水源地保护区,确保农村水源地实现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两同时”,持续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农村供水水质日常监管,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落实饮用水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管理要求,按季度对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并对超标情况进行通报。制定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通过整治风险源、更换水源地等方式,消除风险隐患,提高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


专栏七 重要任务  水生态环境治理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加强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制定并实施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水污染物减排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配套管网建设;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


(三)水环境生态整治


以主要入江支流及重要次级流域为重点,在青山河、扁担河、姑溪河、襄城河等水系实施一系列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沿岸污染源整治、河道疏浚、河道截污、河岸绿化、生态引水、水系联通、水生植被恢复、水系生态修复、人工湿地等。


(三) 实施分类防治,保护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坚持保护优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1.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系统监管

完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充分发挥我县土壤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作用,加强政府主导地位,明确和落实各部门责任。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将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要求纳入本县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考虑土壤污染状况和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


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环境大数据辅助监管的作用,利用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多部门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的空间信息,实现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持续强化污染地块在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在用地收储出让、土地用途变更、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建设项目施工审批、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清单建立等环节的联动监管。


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完善及落实建设用地环境准入机制,进入用地程序的地块应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严格污染地块开发用途管制和污染地块修复后再开发利用监管,对纳入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市污染地块名录的建设用地地块,在未达到风险管控或修复目标前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健全土壤环境监测体系。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污水处理厂周围地块、周围存在污染源的农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地等地块为重点,优化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探索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态化监测体系。强化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2.加强农用地污染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

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以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为基础,巩固提升农用地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农用地重点地块监测、农产品检测等结果,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严守优先保护类耕地质量,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高标准建设和严格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严格管控类耕地管理,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实施农用地“断源”行动,严查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防范农用地周边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督促现有相关行业企业加快提标升级改造。


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持续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鼓励安全利用类耕地种植的植物收获物采取离田措施,谋划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工程。


实施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持续落实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在企业周边耕地相对集中区域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开展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土壤污染程度和类型、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以受污染耕地为重点,探索适合本地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总结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与修复技术模式。


3.落实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保持每年更新及发布本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监督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加强落实法定责任。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包括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制度等。到2025年底,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应当全部载明土壤污染防治义务。


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以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督促有关工业腾退土地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持续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工作,推进重点化工企业等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确定地块风险等级,实现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和县级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对暂不开发的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明确要求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详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推动工矿企业实施绿色化改造,严防新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以当涂县三利油脂加工厂等污染地块为重点,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作。大力推动部分矿山区域整治和修复,解决一批历史遗留矿山土壤污染问题。存在地下水污染的,要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创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方式,积极探索“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或“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等模式,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的同时,加快储备用地出让和再开发的进度,满足城市发展要求。


专栏八 重要任务  土壤及地下水保护修复


(一)建设用地管控和修复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状况排查。实施当涂县三利油脂加工厂等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作。


(二)农用地保护与修复


开展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工程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程。


(四) 聚焦闭环管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治理能力匹配化,以马鞍山市“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实施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1.严格准入门槛,源头削减固废

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危害性大及难以利用处置的项目,严格项目准入。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引导企业树立工业产品生态设计理念,优选工艺、优化流程,从源头减少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量,促进清洁生产,鼓励企业自行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改造和资源化利用。加强产塑源头管控,严禁生产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塑料制品。支持姑山矿山等开采企业采取科学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从源头减少尾矿产生。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提倡绿色构造、绿色施工、绿色装修,推行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2.加强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针对固体废物性质和种类,完善各类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网络和机制。全面推进危险废物“收、存、转”工作,按照马鞍山市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布局建立县域小微企业收集、贮存、转运中心,破解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难等问题。加快补齐县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短板,建设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推动乡镇(街道)卫生院、设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专用医疗废物贮存间,用于收集、暂存辖区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是医疗废物,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收集,加快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置全流程的垃圾治理闭环,实行垃圾分类全流程监管,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100%。


3.拓宽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渠道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促进固体废物资源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促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以上。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建筑渣土和污染土壤的资源化利用和消纳体系。


4.提升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能力

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土空间规划中,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压缩、焚烧等有机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能力建设,健全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置,取缔污泥非法堆放点,进一步提升现有污泥处置能力。


专栏九 重要任务  无废城市建设


(一)“无废城市”建设


覆盖工业、生活、建筑、农业、医疗等五大类固体废物,打通产生、贮存、转运、利用、处置五个环节。


(二)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网络建设


开展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推进固体废物分拣中心建设,启动智造新城小微企业危废转运中心建设。


(三)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


开展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处置能力与固废产生量相匹配。


(五)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全力打造美丽乡村

1.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力度

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粪污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等为重点,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美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环境整治等相结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实现村庄公共空间及庭院房屋、村庄周边干净整治,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活动,建设美丽乡村。


2.推进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以长江、姑溪河、青山河、石臼湖等沿线村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村庄、乡镇政府和中心村村庄为重点,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处理设施100%实现标准化运维。巩固提升农村厕所改革成果,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改革和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健全收运处置体系,强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加快就地资源化和垃圾分类实施,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运营机制。到2025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30%。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3.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开展当涂县全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按照《当涂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系综合整治,综合运用截污治污、水系沟通、堤坝护理、清污疏浚、岸坡整治、水体净化等措施;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区域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城乡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到2025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形成可复制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模式。


4.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治理

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企业将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进行专业化集中处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着力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态保护。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依法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增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连片池塘尾水集中处理模式等健康养殖方式,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循环农业。到2025年,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


5.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防治

加强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加大监管力度。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县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优先开展就地还田。推进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建立多途径的秸秆利用模式。加快推进农业秸秆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完善收储供应体系,构建秸秆利用补偿制度,加快秸秆制生物有机肥及炭化制肥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禁烧信息化监管水平。到2025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整县推进农膜回收利用,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完善废旧地膜等回收处理制度,建立“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现地膜生产企业统一供膜、统一回收。到2025年,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全程绿色防控,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推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集成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等绿色高效技术,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推广高效缓控释肥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肥料、生物农药等新型产品和先进施肥施药机械。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


专栏十 重要任务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一)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有机肥替代化肥和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秸秆及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等。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及提升改造工程,力争 2025 年底前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的行政村20个。


(三)农村黑臭水体及生活污水治理


结合乡村振兴建设工程,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统筹实施农村改厕、“一管到底”和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




(六)严防生态环境风险,有效保障生态安全

1.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

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录,实现隐患问题录入、督办、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型污染物的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把关。以企业监管为落脚点,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对重金属、危化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等相关行业的全过程风险监管。


2.严控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

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产业新增产能的增长,严格按照“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原则实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做好化学品环境管理,完善全县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信息数据库,重点加强化工园区等各类产业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强危化品、危险废物运输风险管控,重点关注对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道路风险防范。做好危化品车辆监管,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定期监督检查,严防交通运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3.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利用物联网技术,加强放射源、电磁辐射源的全过程监管,强化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监管。加强对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监管监测和监督性检查,强化辐射环境和个人剂量监测,完善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体检档案,保障辐射环境和人员安全。加强放射性废物和废旧放射源监管,确保废旧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4.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做好企业、园区、政府各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与修编工作,加强预案之间的衔接,推进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构建县、园区、企业三级环境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跨部门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有效整合和共享应急资源,提高联合协调行动和快速处置能力,实现统一调度、单位联动、资源共享、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加强环境应急准备能力,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深化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建设。针对化工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工业园区等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增强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


六、促进开放协作,推动区域共保联治

坚持“共保联治、共建共享”,加快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的发展格局,聚焦区域性、跨界性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健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实施区域联保联防,推动环境协同治理,共建共享优质生态产品。


(一)共保区域重要生态系统

以自然保护地等生态空间为重点,推动石臼湖自然保护区跨界合作保护,“共治”石臼湖,实施生态保护与湿地修复工程、湿地生态治理工程、湖面禁渔、以鱼净水等工作,对石臼湖生物多样性共保,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整体提升生态系统功能。


(二) 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深化落实《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充分依托长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联合预测预报机制,当预测区域可能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及时向各省(市)通报预警提示信息;各省(市)及时组织相关城市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各项应急减排措施。不断完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保障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各相关城市及时响应、有效应对。


(三) 共建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

以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区域为重点,加强协同治理、一体保护、同保共享和引领示范。完善区域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和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机制。加强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和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打破区域化生态环境审判瓶颈。推动建立区域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实现森林、湿地、耕地、矿山等重点领域及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等重点区域的生态补偿全覆盖。


七、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以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落实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责任,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能力,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积极构建政府有为、企业有责、市场有效、社会有序的大生态保护格局和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一)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严格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压实部门协同治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强化治水、治气、治土、治废、“两山”理论实践基地创建等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在环境治理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和综合决策方面的职能作用。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建立林长制。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完善企业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畅通投诉渠道,搭建政府、企业、公众和媒体间的互动交流平台。持续推进污水、垃圾、监测、危废等四类设施向公众开放。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二)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严格落实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制度,推动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探索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监管、监测、监察“三监”联动试点。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能力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覆盖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深化企业自巡查机制,实施重奖举报制度,形成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的问题发现查处体系。完善环境信访信息搜集与报知网络体系。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联动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强制执行等双向联动。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加强固废危废联防联治,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


(四)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拓宽环保监督渠道和民意表达渠道,健全“12345”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热线、信访投诉等举报、查处、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通过新闻发布会、网上公告、媒体专栏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开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创新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自治作用。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引导环保组织规范化、专业化运行。大力推进重点污染行业和工业园区的第三方治理,提高专业化、集中式治理水平。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优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治理模式(PPP),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点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实行建造-运营-移交(BOT)、民间主动融资(PFI)、建造-移交(BT)等模式。


(五)构建智慧环保体系

完善覆盖地表水监测断面、跨界交接断面、饮用水源地的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推进乡镇(街道)交接断面和重要入江支流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大气污染传输重要通道和重污染区域站点建设,推进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臭氧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谋划建设集环境质量现状、溯源分析、预报预警、辅助决策为一体的智慧治水、治气、治土、执法监管等智能化环境管理决策系统,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在全市统一基础平台、统一开发标准、统一应用框架下,探索开发具有当涂特色的智慧环保本地化、个性化应用。


(六)推行“环保管家”服务模式

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环保管家”,探索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并在2025年前实现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和重点企业(行业)全覆盖。工业开发区聘请相应服务机构作为“环保管家”,分类别、点对点地排查区域环境问题、整治环境隐患、掌握企业状况、拿出分类整改意见。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隐患,实施清单式管理。对突出环境问题,组织专家点对点定制方案并跟进实施。同时以信息化管理为抓手,将“环保管家”纳入“智慧环保”监管体系,配合市管理部门建成覆盖“市级—(县区)园区—企业—公众”的“环保管家”信息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和服务。


八、规划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规划落实工作,建立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对环境保护主要任务和指标实行年度目标管理,明确重大工程建设管理的领导分工,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同时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报送工作进度,反馈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推进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组织管理,建立环境监测评估机制

根据规划要求和目标,落实任务和项目计划,强化组织、工程和资金管理。规划确定的工程项目要严格实行按规划立项、按项目管理、按设计施工、按效益考核。强化组织管理,建立有效的投资评估制度和专家参议制度。建立规划目标、措施和效果的定期检查、评估和协调机制,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配置好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和装备设施,定期发布监测评估结果,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地表水交界断面监控设施,完善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提升监督管理手段。


(三)加大资金投入,实施重大工程

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环境污染治理、生态系统保护、环境基础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创新环保专项资金、生态转移支付、基金、PPP等各类环保投融资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机制。


完善金融扶持。积极对接和争取国家、省绿色发展基金政策支持,重点用于绿色产业发展、生态工程建设等。推动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加大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积极进行排污权交易,研究探索开展排污权抵质押融资。


(四)开展环保宣传,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增强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不断增强社会人民群众的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引导公众、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关注和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城市空气、城市噪声、饮用水源水质、重点流域水质、污染事故、环保政策法规、环保项目审批和案件处理等环境信息。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


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增加环境管理的透明度,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